中新社北京8月20日電 (記者 劉育英)中國工信部等八部門20日發(fā)布公告稱,做好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安全有序更換動力電池工作,并提出遵循“誰主張、誰負責;誰更換、誰負責”的原則。
此次公告旨在做好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安全有序更換動力電池工作,服務民眾安全便捷出行。公告提出,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工作應在確保整車安全的前提下實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運營企業(yè)、動力電池更換服務提供商應具有法人資格,并遵循“誰主張、誰負責;誰更換、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公告明確了用于更換的動力電池性能、更換動力電池后的整車性能應滿足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同時,提出更換產(chǎn)生的廢舊動力電池應移交給回收服務網(wǎng)點等渠道,相關(guān)主體應按有關(guān)規(guī)定上傳溯源信息。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在今年7月底聯(lián)合印發(fā)了《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對城市公交企業(yè)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更換動力電池,給予定額補貼。其中,對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人民幣;對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人民幣。
今年3月國務院出臺的《推動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要求,持續(xù)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支持老舊新能源公交車和動力電池更新?lián)Q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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