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溢價應(yīng)當以消費者看得見的方式呈現(xiàn),不能縱容有人以代購之名行欺騙之實
上海的張女士在餓了么App上點了幾個上海菜,沒想到,姍姍來遲的外賣竟“轉(zhuǎn)手”給了美團,還不是自己指定的店鋪。更令人咋舌的是,菜品被“瘋狂加價”,單個菜的最高溢價達163%。媒體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張女士的這些遭遇,全部是“代購”的操作手法。餓了么平臺目前已為張女士整單退款,同時對涉事門店做出了下線處罰。
在外賣平臺上點外賣,點的居然是代購服務(wù),這恐怕已經(jīng)超出了很多人對于外賣的認知。更意想不到的是,原價273元的菜品,代購價格竟然需要656.8元,代購跑腿費已經(jīng)遠超菜品價格本身。在消費者并不清楚菜品實際價格的情況下,這樣的代購服務(wù)簡直形同欺騙。事實上,代購者真正要做的事情,無非是接單后在其他外賣平臺上重新下單,自己并不需要親自配送,跑腿的仍是外賣小哥。代購者純粹是基于信息差轉(zhuǎn)手獲取暴利。
在商言商,利用信息差賺錢并非不道德。問題是,溢價要有上限,誠信不能打折。代購跑腿是為用戶提供代買服務(wù),而非直接經(jīng)營或銷售商品。如果線下店鋪沒有或者不愿意提供外賣服務(wù),代購服務(wù)和其他跑腿類業(yè)務(wù)并無不同,存在具有合理性。但在線下店鋪已經(jīng)提供外賣服務(wù)的情況下,一個平臺上的商家以代購名義接單,轉(zhuǎn)手去另一個平臺上重新下單,這種外賣代購服務(wù)的合理性就值得商榷。
新聞中的店鋪,在美團平臺上有外賣,在餓了么平臺上沒有,故而有人在餓了么平臺上開了代購服務(wù)。對線下店鋪來說,多個平臺接單,似乎沒有損失,但為何只在一個平臺開店,是否存在“二選一”的問題,我們不得而知。線下店鋪當然有選擇外賣平臺的合作自由,但在監(jiān)管部門早已明確要求的情況下,外賣平臺無論如何不能再通過直接或間接的“二選一”方式為難商戶。
新聞中的代購店鋪明示了“本店僅提供跑腿代買服務(wù)”,并且強調(diào)“因代購人工成本較高,本店商品均有溢價,敬請諒解”,算是做到了明碼標價。但是,消費者能否看到店鋪公告,是否知曉自己下單的是代購服務(wù),就另當別論了。更重要的是,餓了么平臺明確規(guī)定,代購商品綜合溢價不得超過20%,而該代購店鋪單個菜品最高溢價163%、最低溢價66%,顯然超過了合理的利潤范疇,涉嫌對消費者構(gòu)成價格欺詐。
上個月,同樣在上海,有咖啡店以代購之名制售高仿星巴克。新聞中的代購店鋪,如果不是去別的外賣平臺重新下單,而是自行制作仿冒菜品出售,牟利也許更多,但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風險,顯然也更大。所以,代購要確保是真代購,應(yīng)要求代購者將線下店鋪的銷售單據(jù)拿給消費者報銷,這樣既能確保代購屬實,也能避免過高溢價。
張女士的此番遭遇提醒外賣平臺必須強化自身監(jiān)管責任,對于代購服務(wù)的審核應(yīng)該更加嚴格。一方面,商戶有義務(wù)明確告知消費者自身代購性質(zhì),將代購公告置于顯眼位置,甚至作為用戶付款前的必讀內(nèi)容;另一方面,代購不是騙購,凡是溢價超過一定限度,同樣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獲得消費者認可之后方能成單。說到底,代購溢價應(yīng)當以消費者看得見的方式呈現(xiàn),不能縱容有人以代購之名行欺騙之實。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舒圣祥
責任編輯:王雨蜻